紫荊花的
南朝·梁·吳均《續(xù)齊諧記》載,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分家,錢財貨物都平均分開。“惟堂前一株紫荊樹,共議欲破三片。明日就截之,其樹即枯死”。田真便對兩個弟弟說,樹同根,尚且不愿截分,我們?nèi)诉不如一棵樹呀。“因悲不自勝,不復(fù)解(剖)樹,樹應(yīng)聲榮茂”弟兄三人又合并了財產(chǎn)。后遂以“紫荊花”或“荊樹復(fù)生”稱兄弟和睦同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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